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实际可得现金25.79元千金药业创现金对价之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9:43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薄继东) 千金药业(600479)以“10送1.2派25.79元”的股改预案,创下了迄今为止已公布或已实施对价方案的所有274家公司中现金对价的最高纪录。而此前,保持这一纪录的是G上港(600018),该股最终的对价方案为“10送2.2派10元”。
昨日刊发的股改说明书显示,千金药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0元,非流通股股东全部放弃本次分红,将税后分红现金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实际得到现金25.79元(含税);自公司发行新股三年后可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股东每10股实际得到现金14.65元(含税)。此外,千金药业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将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加送1.2股股份。 除法定承诺外,千金药业的非流通股股东株洲市财政局(已授权株洲市国资投资经营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昌瑞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向股东大会提议公司2006年至2008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据公司自己分析,上述对价方案相当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每10股合计获得2.9股股票对价;内部职工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股股票对价,尽管这样的对价水平在股改公司中并不突出,但是随着G股系列“贴权”现象的日益普遍和“贴权”效应的不断增加,现金对价的模式正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 至于这样的现金对价模式与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的“简单送股”模式相比哪个对投资者更有利的问题,世基投资的注册分析师王林认为,关键在于行情的好坏:显然,行情走好的时候,送股的模式可望给流通股股东带来更多的实惠;而行情低迷的时候,情况就刚好相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