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社保制度改革后 个人退休养老金不缩水(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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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9:47 金羊网-新快报 | |||||||||||
上图: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官员表示,养老金改革不会以牺牲职工待遇为代价。 养老金不会比改革前少
根据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广州市一般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月基础养老金为退休时广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则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 根据这种养老金计发方法,如果只是单纯的缩减个人账户的规模,领取养老金的标准肯定会降低。 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养老司司长焦凯平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职工个人账户的规模可能将降低至8%,但改革绝不会以牺牲职工待遇为代价,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 参与新政修订的焦凯平说,2006年,在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的同时,月基础养老金由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提高到30%,这样一来,职工实际领取到的养老金并不会比制度改革前减少。 “这有点像把你左口袋的钱放到了右口袋里,反正都是你的钱。”一个专家这样比喻这种变化。 明年起个人账户金额减少 我国现行的是“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社会保险的保险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其中,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及单位缴纳的一部分费用会进入职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其余部分则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目前,广州市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原则上分为二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缴费比例是: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私营企业、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等征缴比例是:单位(业主)缴费11%,个人(雇工)缴费8%。 广州市从1998年7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为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也就是说,除了职工本人的8%记入个人账户外,另外从单位缴费中划出3%也进入个人账户。 而2006年1月1日,新政策施行后,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统一由个人缴费工资的11%减少到8%,即全部由职工本人缴费形成;原来由单位缴纳的3%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明年起个人账户金额将减少。 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有关养老保险新制度的“国务院的文件在11月底就会出台,具体细节很快就可以公布”。但截止记者发稿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未接到相关通知。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