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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免交范围大(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1:17 人民网-市场报
韩国:免交范围大(图)
漫画:陈万秋

  韩国的所得税法规定,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需要交纳所得税,而所得税又分为甲种和乙种两类,甲种收入包括月薪、工资、奖金、各类工资补助、退休工资等普通人的正常收入;乙种收入是指从国外机关或国际机构拿到的工资以及从驻韩国的外国人或外国法人处取得的工资或同类性质的报酬等。

  在韩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勤劳所得”部分是按工资标准和实际所得来缴纳的。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8000万以上的税率为35%。这里包括带有财产税性质的综合房地产税
以及继承税和赠与税等。

  韩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点”是年收入1500万韩元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为标准)和年收入482万以下的个体营业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医疗费、残疾人、学费、保险费、特殊稿费等等。以2002年为例,韩国国内1174万多名的工薪阶层中,竟有47.3%的人属于免交所得税的范围。

  《市场报》 (2005年11月09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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