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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取消遗产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1:4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香港立法会11月2日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法案将在刊宪3个月后,即2006年2月11日生效。届时,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这将为香港进一步开拓资产管理业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11月2日在立法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建议取消遗产税,除了要消除因为征收和执行该税项所引致的不公平和障碍外,另一个重要目的是
,通过取消遗产税,进一步促进香港成为重要的资产管理中心。

  马时亨表示,取消

遗产税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本地及外地投资者在香港持有资产。这将吸引更多公司和专才来港,带动更多资产管理业务在香港发展,使香港成为更具
竞争力
的国际金融中心。他说:“取消遗产税并不单纯是一项税务宽减,而是对香港的金融业以至整体经济发展的一项长远策略性投资。”

  (夏天/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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