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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强推民工月薪制,须付货币每月要至少一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0:03 燕赵都市报

  为了保障建筑业民工的利益,南京将在建筑行业强制推行民工月薪制,要求各建筑企业必须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由项目部、包工头和民工签合同。这是记者日前从南京市劳动部门了解到的信息。

  民工月薪制有着较为详细的细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要求建筑业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支付民工工资,而且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不得以饭票等实物抵充;工资结算周期超过
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南京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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