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6: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5]688号《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原则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320,000,000股,其中:东方国际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