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北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三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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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14:56 新浪财经 | |||||||||
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华工商时报共同主办,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于2005年11月5日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3多功能厅举行。新浪财经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图文直播。以下是以下是北京市副市长张茅的精彩观点: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北京市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1、整合社会资源,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切实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当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时,政府发挥协调、引导和扶持作用,依托北京市中小企业网的信息和技术优势,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放贷需求对接的平台,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发挥协同效应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目前北京市主要是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共60家,注册资金70.35亿元,截止2005年6月底已累计为9178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75.01亿元。担保行业的发展,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但是目前我市贷款担保规模还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需求,同时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担保机构也存在着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问题。为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建立再担保机构的方案,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将有利于提高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倍数,促进解决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有利于政府对担保业的规范和监管;有利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3、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直接融资。目前,为打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市政府一是加强对企业进行上市培训和辅导,整合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二是支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三是支持具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四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六是依据国家十部委近日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企业、风险投资基金,条件成熟时,设立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出口型、服务型、就业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