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记者从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获悉,前9个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2.3%,价格涨幅呈回落趋势。除了水、电、燃料、建材等居住价格涨幅较大外,衣、食、行价格均稳中有降。
据调查显示,食品类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4%,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1%,肉禽及制品价格上涨1.8%,鲜蛋价格上涨4.0%,水产品价格持平,油脂价格下降9.1%,鲜菜价格
上涨8.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1.3%。其中,烟草价格上涨1.6%%,酒价格上涨0.7%,吸烟饮酒用品价格上涨2.5%;衣着类价格下降1.4%。其中,服装价格下降1.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0.2%。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1%。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4.4%%,西药价格下降1.0%,个人服务价格下降0.7%;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0.6%。其中,通讯工具价格上涨0.7%,但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上涨5.4%,城市间交通上涨2.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4%。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上涨2.0%,但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6.3%,旅游及外出价格下降3.8%;居住类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9.9%。其中,房屋贷款利率价格上涨13.7%,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3.4%,建房及装修材料上涨6.8%。
(生活报)
作者:沈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