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禽流感传入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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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07:55 经济参考报 | |||||||||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发出公告 本报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卫生部3日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中国,以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 公告指出,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2003年12月至今,韩国、越南、日本、泰国、柬埔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入境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医学巡查等工作。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出境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疫点,若确需前往,建议应了解和掌握禽流感的预防方法,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作者:刘羊旸 雷敏 刘菊花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