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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保证金按月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5: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直销法规执行细则12月实施

  记者昨日获悉,商务部正式对外公布了《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三大直销配套法规。包括此前的《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四大法规至此全部浮出水面,并将于12月1日同步实施。

  新出台的《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申请直销需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则规定,直销企业要及时披露直销机构相关情况;收入和纳税情况;直销产品退换货制度、直销员计酬办法等情况。

  记者注意到,《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细则还规定,直销培训不能进私人住宅。业内人士推测,首批直销牌照的发放可能在明年1月份。记者文雅实习生魏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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