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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证券法解除诸多桎梏 打开资本市场空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1: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3日电据《证券时报》报道,“此次两法(证券法、公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拓宽了证券市场创新的法律空间,为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坚实基础。”——这是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对两法修订作出的深刻解读,在业界引起广泛共鸣:新两法解除了诸多桎梏,打开了资本市场的发展空间。

  打开三大边界

  从公司法修订来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此次公司法修订在公司治理机制上做出很大改进:如股东退出、决议和诉讼等制度。此外,此次公司法修订降低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门槛;拓展了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融资的渠道;对公开发行和上市的门槛作了一定降低,为资本市场未来的结构调整提供了可能性。

  全国人大证券法修改工作小组外籍专家金岩石表示,新法为

资本市场打开了市场、产品和资金三大边界——

  首先是打开了市场边界。原来的证券交易只能在交易所进行,新证券法规定则增加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这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柜台交易、报价系统、做市商交易市场都留有余地。此外,未来银行间市场是否能界定为证券的交易场所也值得探讨。

  其次是打开了产品边界。新证券法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再次是打开了资金边界。金岩石说,新证券法为国企及国有控股企业资金入市解了禁,为银行资金入市开了闸,为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松了绑,为非现货交易和信用交易预留了空间,可以说为社会各方资金进入市场提供法律保障。

  解除诸多桎梏

  两法修订,对现行法中的桎梏进行了松绑。从证券法修订情况看,新法在五大问题、六个条款上获得重大突破。

  首先,新法突破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模式。全国人大证券法修改工作小组组长许健称,为混业经营预留空间是此次证券法修订过程中攻克的最大的难关。修订此条背景来自两方面:一是应对WTO下对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的需要;二是目前实践中已存在金融混业经营。

  其次,新证券法对融资融券问题进行了松绑。事实上,此前证券法对融资融券的禁止主要是基于对过去发生过的风险的考量和担忧。此次新法对上述业务开闸的同时,还规定券商的客户保证金需托管在商业银行。这样一方面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另一方面则顺应了成熟市场发展趋势,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

  此外,新法在加强制度建设以及创新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新法除了为混业经营、融资融券预留了空间外,对于做空、期货交易、银行资金间接入市和拓宽合法资金入市渠道等方面,都留下空间。(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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