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证券发行制度有望出现重大转变
新股发行完全由市场说了算
尚福林表示,积极支持各种长期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资本市场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记者杨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2日在“2005中国论坛”上表示,中国的资本市场由于历史原因,一直以来“重投资,轻回报”,忽视了资本市场应有的基本功能,导致市场投资者的信心长期处于比较低迷的状态。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通过完善市场的基础性问题来实现资本市场的飞跃。在IPO方面,进一步实现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由现行的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尚福林介绍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完善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体系,建立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基本制度。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修改已经完成,要认真地贯彻实施条款。此外,要尽快出台《破产法》,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在建立投资者直接保护制度方面,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明确投资者的直接诉讼权;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将诚信义务作为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其他证券投资机构等市场活动主体的主要事务;确立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要建立和完善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高管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上市公司诚信评价体系、上市公司并购种种的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等等。
三是继续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要建立发行规模和发行价格的市场化制约机制;完善发行核准机制;推进发行制度的市场化进程,并逐步创造条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四是完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要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融资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客户交易资金存款制度;完善证券经营机构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对高管人员的约束激励机制;继续完善分配监管制度;探索包括集团化建设,证券控股公司及合伙人制在内的各种组织形式;完善证券经营机构兼并收购和退出机制;拓宽证券经营机构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符合上市条件的证券公司发行上市。
五是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力量。要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支持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企业年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长期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专业化程度高的、具有竞争力和互补性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格局。
尚福林最后表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全面展开,总体上进展比较顺利,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制度性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一系列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正在逐步出台,中国资本市场正迈进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作者:记者杨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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