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作别天士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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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股改因素使天士力法人股增值1.35倍 尖峰集团(600668)董事会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80.4万股法人股全部出售给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该转让事宜产生的利润达4429.78万元,超过了尖峰集团2004年度净利润2434.43万元的81.96%。
尖峰集团与天士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昨天在天津签署了此次《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尖峰集团将以每股9.77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天士力股份出售给天士力集团。本次股权出让完成后,尖峰集团将不再拥有天士力股份的股权。资料显示,天士力股份作为一家沪市上市公司,是由天士力集团、尖峰集团、及天津市金士力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该公司每股净资产4.21元,今年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4.32元。 那么,转让价格缘何会高出每股净资产一倍多呢? 对此,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为该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解释。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公司对该股权以200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中的参考企业比较法进行了评估。报告指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参照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方案模拟计算天士力股份法人股在评估基准日每股价值为9.77元,评估值比2005年8月31日天士力股份的每股净资产4.165元增值1.35倍。因此,尖峰集团最终获得的转让款较其当初投入的成本而言,成倍增长。 据悉,本次交易价格为6647.508万元,而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2217.73万元,整个转让事宜产生的利润为4429.78万元,超过了尖峰集团2004年度净利润的81.96%。尖峰集团将把收到的转让款主要用于公司水泥项目的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 尖峰集团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当前的宏观环境下,为了进一步调整资产结构而作出的。该交易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壮大主业的经营战略。 对于此次转让,有关业内人士也认为应该是一个交易双方各得其所的举动。一方面,尖峰集团今年以来经营业绩一直不佳,今年1至9月份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649.42万元,净利润亏损2096.92万元。与此同时,公司已经发布全年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与去年同比将大幅下降。而此次转让将让公司获得一定的收益,对其业绩也许有所帮助。另一方面,对于天士力集团而言,可以为其将来的股权分置改革做铺垫。因为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天士力14700万股,占其总股份的51.58%,若将来股改以送股方式支付对价的话,控股比例会低于50%。因此,此次股权转让不失为天士力集团未雨绸缪的表现。 作者:记者 王璐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