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院乱收费 患者可得“1+1”赔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5:2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郑州11月2日电(记者潘志贤)今天上午,河南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在许昌市中医院摆下“阳光收费进医院”投诉现场。许昌市卫生局、纠风办和物价办现场认定,许昌市人民医院在激光碎石手术中多收患者李克幼的175元,属于分解收费,责令许昌市人民医院“1+1”赔偿。李克幼当场获得350元的赔偿。 河南省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阳光收费进医院”行动在许昌试点后,将向全
医疗服务乱收费,群众深恶痛绝。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医疗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有关部门认为,要建立起无处不在的监督制度:要有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以及卫生、物价和纠风等部门的外部监督。 为此,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和《大河报》今年10月发出了“阳光收费进医院”的倡议,建议卫生、物价、纠风部门的监督要进医院,对医疗乱收费进行监督。 许昌市卫生局、纠风办、物价办首先响应,决定建立起固定的“投诉日制度”。许昌市卫生局直属6所医院的院长对社会作出承诺: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全面实行价格公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在医院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对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逐笔登记,一日一清,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可以拒付,医院未执行“一日清单制”或“一日清单”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下浮20%;对患者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是举报经查实属于乱收费的,医院给予举报人“1+1”赔偿,即多收费用的两倍赔偿。 10月17日,“阳光收费进医院”投诉活动首次在许昌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前举行,许昌口腔医院的王大夫从自己口袋里掏出76元,对患者刘女士进行了“1+1”赔偿。今天李女士获得的,是投诉活动在许昌开展以来的第二例“1+1”赔偿。 许昌市今天决定,把每月第一周的周二定为许昌市的患者投诉日,市卫生局、纠风办、物价办和各医院领导将现场办公,受理患者的投诉,并现场处置,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