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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协定》首届部长级理事会在京举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20:02 商务部网站

  11月2日,《曼谷协定》签署30年来首届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孟加拉、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6个成员国均派出部长级代表团参会,印尼、蒙古等9个非成员国也派员出席了此次会议。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率团与会并主持会议、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参加了会议。

  会上,六国部长通过了《部长宣言》,讨论了《曼谷协定》现状与前景,共同签署了
《曼谷协定》修改后的文本,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并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根据该谈判结果,加上《曼谷协定》以往的关税优惠减让清单,各国优惠关税减让共涉及4000多个税目产品,主要产品包括农产品、纺织品和化工产品等。

  六国部长在《部长宣言》中指出,各方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继续探讨未来进一步扩大优惠关税范围,提高优惠幅度,拓宽合作领域,同时也欢迎更多的亚太国家加入本协定,加强《曼谷协定》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

  《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曼谷协定》六个成员国地处东亚和南亚这两大重要区域,是亚太地区唯一连接东亚和南亚的区域贸易安排,拥有近26亿人口的大市场,2004年GDP达到3万亿美元,贸易规模近2万亿美元。2004年中国与其它成员国的贸易总额为1045亿美元,经济发展潜力大,相互合作前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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