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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标签可分辨真假蜂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0:33 温州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0月26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蜂蜜》(GB187962005)。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生产企业于2006年3月1日起、流通领域于2006年6月1日起分别执行新标准。

  此次通知有三项重点要求。首先,各地要对照《蜂蜜》新国家标准,立即清理已备案的名称为“蜂蜜”、“××蜂蜜”、“蜜”、“××蜜”的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蜂蜜,包
括理化要求、等级、卫生安全要求等,要符合新《蜂蜜》国标的强制性条款,凡不符合该标准的,必须取消备案。其次,蜂蜜产品名称应当符合《蜂蜜》新国标有关产品名称的规定,否则一律不能命名为“蜂蜜”、“××蜂蜜”、“蜜”或“××蜜”。蜂蜜制品的命名还须遵照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蜂蜜”或“蜜”字样字体不得与其他字样字体不同,字号不得大于其他字样字号,必须在产品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汉字醒目标注蜂蜜含量。第三,此次既要严厉打击在蜂蜜中掺入果葡糖(浆)、蔗糖、葡萄糖等非蜂蜜食用物冒充蜂蜜的违法行为;也要严厉打击用甜味剂、增稠剂和水等勾兑冒充蜂蜜,甚至用硫酸熬制冒充蜂蜜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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