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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缘何设立保证金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9:32 经济参考报

  直销法规知识论坛⑾

  要求从事直销业务的企业设立保证金,是《直销管理法规》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部门规范直销市场运行的有力举措。

  直销企业保证金,是指由直销企业缴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直销员和消费
者权益的专用款项。保证金属于缴纳的直销企业所有,通常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无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作出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由直销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直销企业发生合并、解散、转产、破产等情形,保证金作为直销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直销企业终止经营,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在直销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直销企业所有;保证金用于处理直销投诉和理赔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设立保证金的主要原因在于加强直销市场的风险防范,为直销企业在出现不良经营、面临直销员和消费者退货时提供资金保障。相对于其它消费者而言,直销企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出售产品,通常只有在消费后才能发觉产品的实际效果,并判定直销企业提供的产品是否合格,这本身是一项风险度较高的交易行为。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不能够及时得到保修、保换或退赔,就会由此产生难以解决的权益纠纷。另外,由于直销企业预收直销产品的款项较大,涉及的直销员和消费者数量较多,社会影响面较广,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妨碍直销企业自身的发展,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因此,世界上直销业发达的国家普遍采用保证金制度来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利益,并对直销企业保证金缴纳的数额、缴纳的程序、保证金的退还等都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这些国家都把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上升为法律或者法规,以法的形式来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秩序,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加强直销企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方面,取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我国直销行业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大量以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形式存在的直销企业,形成了境内外直销企业相互并存的新趋势。随着直销市场的不断开放和持续发展,各个直销企业营业范围的扩大和直销业务的增多,直销企业本身所承担的风险在持续增大,直销行业所面对的系统性风险也会不断增加,处理不慎极容易引发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由境外资金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一旦出现资金周转方面的问题,广大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护。为了切实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直销企业的服务质量,使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行之有效,在实际操作中有法规依据,并使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真正成为行业管理的强有力的手段,有必要将直销保证金制度在《直销管理法规》中作出相应规定。

  长期以来,对于要求直销企业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直销界人士一般认为它是旨在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利益,而具体针对直销企业制定的一种约束措施。由于不同直销企业的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因而它们在直销经营中面对的风险也各不相同。在设立保证金时,直销企业应缴纳的保证金数额的大小,除了需要考虑一个对于所有企业都有约束力的基本数额外,主要是考虑了企业的经营规模。一般来讲,直销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自身的经营风险和给社会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保证金制度主要是针对这一部分客观存在的风险而制定。对于企业资质较好、诚信度较高的企业,其经营规模变大,可能并不意味着风险的同步增大,但是对于一些资质不佳、诚信度较低的企业,其经营规模变大,就有可能给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带来危害。因此,对于所有入门企业都设定一个保证金下限额度,并在此基础上按企业的经营规模而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这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制度安排。

  一般来说,直销企业的保证金制度中都需要规定上限和下限额度。下限额度过小,可能导致门槛过低,不利于有效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的权益;上限额度过大,又可能导致直销企业需要将大量的资金存放在银行,既不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和利用,也不容易为直销企业所接受。所以直销企业保证金额度的设立,一方面需要考虑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监督直销企业在法规的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又需要考虑直销企业的承受能力和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以及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的控制。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综合考虑,《直销管理法规》中就保证金一项专门作出了规定,明确指出: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应当按月进行调整,其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发布《直销管理法规》,标志着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已经建立,这对提高直销企业服务质量、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直销企业设立保证金制度的意义在于,它更加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强对直销市场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地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直销企业的规范经营,维护我国直销业的良好声誉。直销企业设立保证金制度,从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的角度分析,既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现阶段直销市场发展的需要,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实行保证金制度,能够适应国内直销企业的经营特点,是比较规范、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一项管理制度。随着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在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它将成为直销行业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本专栏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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