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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奖问题食品举报者 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0:00 温州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财政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刚刚出台的食品领域有奖举报办法规定,对经执法机关查实的“问题食品”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即使查处后无罚没款的,也可酌情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根据这份刚刚出台的《浙江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群众可以向全省各级经贸、农业、林业、渔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和出入境检验检疫
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举报,属于奖励举报范围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或更改有效期的食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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