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额≠起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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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3: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不少人经常把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误读为“起征点”。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 起征点,也称“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凡其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予征收;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额征收。 费用扣除额,也称“免税额”或“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
可见,“起征点”与“费用扣除额”有质的不同,不能混淆。况且,个人所得税法中只有“费用扣除额”的规定,根本没有“起征点”的政策规定。 (林润 整理)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