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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广场商铺再次拍卖抵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1:0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拍出商铺9887平方米,成交5563万元

  本报讯记者黄宙辉、严钰、刘敏、郭艳萍通讯员刘丽报道:“1950万第三次!成交!”随着拍卖师的一锤定音,持118号牌的买受人经过二十几轮的争相竞价,终于“打败”了122号牌的竞争者,获得了德星路9号三层D区西南角面积3294.08平方米的商铺。昨天下午,荔湾广场1.55万平方米的商铺在白云宾馆再次被公开拍卖抵税。本次拍卖出商铺共9887平方米
,成交5563万元。广州市地税第一稽查局负责人昨天表示,这是该局第二次公开拍卖该广场商铺以追收其发展商———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欠税。据悉,该公司欠税案是广州市迄今最大宗涉外企业欠缴地方税费案。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扣除一定的拍卖费用之后,余下的金额都将用来抵缴穗南公司所欠地方税费6000多万元以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

  首次拍卖抵税800多万元

  据了解,从1998-2005年,第一稽查局先后三次对穗南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在荔湾广场的开发、销售和出租中存在严重的税收违法问题。比如境外售楼收入、向客户收取的煤气开户费等有关代收代垫费用、将停车场、住宅、商铺等转让给中方、将部分商铺的所有权转让给外方等几种收入或行为无足额申报纳税等。该局合计查补地方税费高达8000多万元。然而,穗南公司除陆续缴交了少部分欠税外,一直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阻挠、逃避税收。为此,该局依法查封了荔湾广场1.63万平方米的商铺,并在2003年初实施强制拍卖,拍出其中部分,抵缴欠税800多万元。在2003年拍卖后,穗南公司不仅没有积极清欠,更擅自出租部分被查封的商铺,使被执行标的粘上了错综复杂的经济利害关系,价值贬损,给税务机关的执行入库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和阻力。至今年10月27日拍卖前,该公司尚欠6000多万元的巨额税费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未予清缴。该局决定依法对其余查封的商铺进行二次拍卖。

  拍卖对商户经营无大碍

  本次再度拍卖的商铺目前多在经营玉器、珠宝首饰等,除了五楼B区没有拍出之外,三楼的B区、D区和地下负一层都有了归属。南方拍卖行的何泽明总经理告诉记者,本次拍卖的买家有的就是现在商铺的经营者,也就是原租户。而在拍卖前,基本每个有意向的买家就已到拍卖公司仔细咨询了有关物业和税务的问题,这个现象是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相比第一次拍卖所得的成交额,这次能有这样好的拍卖金额,应归功于现在较活跃的商业气氛。据分析,由于荔湾广场位于人流量大、特色鲜明、饮食和商业繁茂的传统商业旺地,拍卖不会对商户的经营造成大的负面影响。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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