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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连锁企业将获税收、用电优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9:35 金羊网-新快报

  《关于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将出台

  新快报讯(记者 林波 实习生 黄露 通讯员 陈运则 范国芸)广州市政府酝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将出炉连锁企业税收、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

  广州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不但少于深圳、上海、北京,
连武汉都不如。昨日,广州市副市长王晓玲在全市加速发展连锁经营工作会议上表示,市政府正在酝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

  王晓玲指出,目前广州的连锁经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只有22%,低于深圳的40%、上海的37%、北京的29%、武汉的26%。经营前30名商业企业(按总部注册地计算),上海占10家,北京占5家,深圳占4家,广州却榜上无名;同时,连锁超市发展慢,社区商业水平不够高。全市连锁标准超市门店只有512个,销售额109.7亿元,只是上海的13.1%和16.3%。而最让连锁企业头痛的还有相关政策有待完善,比如连锁经营的总部纳税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且不少单体店的缴税额比连锁店低,极大地影响了连锁经营店的发展。

  对于解决连锁企业面临的各种问题,王晓玲说,市政府将重点扶持几家核心

竞争力强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迅速做大做强,拟在用地、技改、物流配送、资金、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广州市经贸委主任平欣光表示,对总部所在地设在广州规范的直营连锁企业,可争取财政政策,实行总店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交纳营业税,再妥善处理好统一纳税各区(县)之间的财税分配问题。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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