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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要求做好秋茧收购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9:33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茧丝市场管理,切实做好2005年秋茧生产与收购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秋茧生产收购管理工作。国务院第412号令已明确保留“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资格准入
制度,做好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复审和公示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蚕茧的行为,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蚕茧收购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登记,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不允许已取得资格认定的经营者以挂靠、租赁和承包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经营者从事蚕茧收购提供渠道;严厉查处未经资格认定和核准登记擅自从事蚕茧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把不合格的收购主体清除出蚕茧收购市场,规范蚕茧经营行为,打击违法违规交易,保护经营者合法利益,维护好蚕茧流通秩序。(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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