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历时两年 新证券法为市场带来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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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胡嘉莉 见习记者 吴君强 27日深圳报道 备受各界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今日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据悉,这部法律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础性法律,新《公司法》、《证券法》吸收了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本着市场化原则对有关公司设立
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经理表示,新的《证券法》实施,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包括为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规定。强化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使证券市场的安全性、稳定性加强,防止股价由于人为的原因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引起过度波动,大大地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新的《证券法》,还规定了监管部门可以对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这将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沪深股市今日止跌反弹。沪综指开盘1093.93点,收报1097.78点,上涨0.62点。深成指开盘2652.69点,最高2681.15点,最低2642.22点,收报2668.56点。两市共成交129亿元左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