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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明令限制飞行员工作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9:0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张良)记者昨日从民航总局获悉,为提高安全水平,在新近调整的CCAR-121部规章中,首次明确了飞行员和空中乘务员的工作小时数:机组成员的月飞行时间在任何连续3个日历月内的总飞行时间不得超过270小时,月飞行小时不得超过100小时;任一日历年内不得超过1000小时,其中参加飞行训练、调机、私用、作业的时间均应当作为总时间的一部分进行累计。同时,客舱乘务员的飞行时间规定为在任何连续7个日历日内不得超过40小时;任一日历月内不得超过120小时;任一日历年内不得超过13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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