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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阳光操作”实现棚改回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7:38 黑龙江日报

  本报综合报道为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今年铁岭市决定两年内基本完成105.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共将惠及3.21万户,9.62万人。纳入今年棚改计划的有6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52万户,3.5万人。为了真正实现德政工程初衷,在动迁过程中,铁岭市动员市区3000名干部下到棚户区包户拆迁,于7月下旬在全省较早完成了拆迁。

  为了确保分房“公平、公正、公开”,他们在整个回迁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动迁
时,按照搬家顺序发号,回迁时按号在回迁协议签订的户型范围内自主选房,对参加选房回迁户的搬家顺序和协议选房户型情况以及安置房源情况进行公示。选房时,按回迁安置区域,同区域回迁户集中到一起召开选房大会,整个选房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10月24日,首批463户已选到自己可心的房子。到今年年底,将有1/3动迁户回迁,明年6月30日前全部动迁户回迁。(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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