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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收货人快到口岸去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3:5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曾海林孙德华)厦门检验检疫局昨日呼吁国内收货人,在10月31日前向该局申报相关手续,以便国家质检总局在12月1日实施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制度。

  厦门检验检疫局新闻发言人说,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商检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定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按照这一规定,收货人在申报时必须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企业的名称、法人、地址、企业性质等基本情况,二是2004年和2005年进口废物的种类、数量。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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