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公司法修订草案:证监会权力受到约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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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10:2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公司法、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 与二审稿相比,证券法三审稿共作出6项主要修改。其中,进一步制约证监会权力,明确证监会法律责任的相关修改,所占篇幅较多。如原草案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条件。三审稿则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限
另外,三审稿扩大了上市公司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重大事件的范围,增加了上市公司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同时扩大了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将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纳入在内。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