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从事出口贸易时,可使用光大银行如下产品:
一、汇入汇款及汇入汇款押汇采用汇款的结算方式进行出口贸易时,光大银行可提供汇入汇款服务,并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在核定的进出口类贸易融资额度内叙做汇入汇款押汇。1、汇入汇款:可为企业提供外币汇入汇款服务,以优先于同业的最快速度为企业办理从国外收到的外币款项的解付,贷记企业在光大银行的账户。2、汇入汇款押汇(出口T/T押汇):
在与境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贸易合同中约定采取赊销方式作为出口结算方式的条件下,发运货物并出具以进口商为抬头的商业发票后,在收到进口商的全额货款以前,由光大银行为您提供短期贸易融资便利。
二、出口信用证结算及出口信用证贸易融资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进行出口贸易,光大银行除提供传统的出口信用证结算以外,可围绕信用证结算提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信用证贴现等融资服务。1、出口信用证结算。(1)来证通知:办理出口业务时可将光大银行提供的英文行名、地址、
SWIFT号、电传号等通知给境外开证企业,并作为通知行在收到境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的当天通知您。(2)出口议付:在货物出运后,可将信用证正本及该证项下所有单据提交光大银行办理交单议付。光大银行将按信用证的要求寄单索汇,收汇后按收汇日牌价结汇或原币划转给您。2、出口信用证融资。(1)出口信用证押汇:在对于企业提交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进行审核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提供在未收妥国外银行付款前的短期融资。(2)出口信用证贴现:光大银行对贵公司提交的经开证行或保兑行已承诺付款的信用证项下远期票据或债权,可在票据或债权到期前有追索权地买入。
三、出口托收及出口托收押汇以出口托收方式与境外进口商进行贸易结算时,光大银行可叙做出口托收业务,并在取得核定的进出口类贸易融资额度后,提供出口托收押汇项下融资。1、出口托收:光大银行应企业的委托,以企业提交的债权凭证和商业票据,通过境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2、出口托收押汇:使用托收方式与境外进口商进行结算,在取得光大银行核定的进出口类贸易融资额度后,在未收妥国外银行支付托收项下的款项前可提供短期贸易融资。
(房磊 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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