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刘世昕)由于出具的环评报告有多处漏洞,今天,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被国家环保总局处以3个月限期整改的处罚。同时,其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暂停使用,不得承担任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保总局表示,公布这一处罚是我国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档案的开端,今后环保部门要通过信用档案的方式记录并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投诉举报、处理处罚、日常考
核和业绩等情况。
环保总局环评司负责人说,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调查,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2005年编制的《自由小镇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宝山新村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北京市大兴区兴达中学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选用标准、引用资料错误,项目选址周边污染源及规划情况调查不全,建设项目情况或环境现状描述失实,未对清洁能源使用进行可靠性分析等问题。
环保总局的官员称,尽管环保总局三令五申,近期发现仍有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问题较多。环保总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诚信建设,杜绝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2006年年底前,环保总局将完成全国甲级评价机构的全面整顿和证书重新核发;2007年年底前,将完成乙级评价机构的全面整顿和证书重新核发。同时环保部门还要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技术能力差、整体实力弱的机构采取买证、借证、借人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扰乱市场秩序。
据悉,环保总局将规范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放松质量管理甚至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环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吊销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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