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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再生显像管生产电视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13: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蔚然)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公告,下个月起,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禁止用于生产电视机。

  该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收集(包括出售),储存,处置废旧显像管(阴极射线管)的经营活动。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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