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大律师黄仁龙上周接替梁爱诗出任港府律政司司长,成为香港历史上最年轻的司级高官。
律政司司长、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是港府的三大要职。香港公务员制度沿袭英国的现代文官制度,按照“小政府”的原则设计,政府架构高度精干,有特首而没有副特首,各政府部门也很少有设副职的。像律政司管着1000多公务员,但部门首长只有一个律政司司
长,没有副司长。
律政司实际上是一个集我们内地的检察院、法制办、各政府部门政策法规处及司法协助部门的职能于一体的机构,政府所有的起草法律、条例的工作都由它负责,而不是由各个部门多头立法,这种模式遏制了我们内地常见的那种由于部门立法而导致的政出多门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弊端。
律政司长的权力很大。律政司的《刑事检控政策》指出,律政司长应断然拒绝接受任何有关他应否对某一案件提出检控的命令,即使这一命令来自最高行政首长。检控大权操于司长一人之手,不受任何干预。香港回归前,港英政府的各个要职都陆续由港人接任,唯有律政司一职一直被英国人把持到他们撤退的那一天,足见这个职位是何等重要。
黄仁龙出身贫寒,自幼在板间房和公屋长大,一家五口靠父亲在街头推小车卖雪糕糊口,全凭个人努力拼杀到今天的位置。他也不是曾荫权的心腹,两人在今年6月的法律界选委会会议上才初次相识,在后来举行的特首选举中,黄仁龙也没有投曾荫权的赞成票。曾特首并不介怀,在认真考察黄的为人和才华之后,仍向中央提名他出任律政司长。黄仁龙有宗教背景,参加过游行,对人大释法发表过不同意见,中央愿意任命这样一个人担任律政司司长的要职,显示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并不是说说而已的。只要他爱国爱港,拥护基本法,便无须计较他的出身和在某些政治问题上的态度,这种政治智慧,为更多有志从政但并非“根正苗红”的精英人士进入特区管治阶层开辟了一条坦途,有利于香港的和谐稳定。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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