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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已通过审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2:05 东南早报

  没有“身份证”旧家电不能买卖

  早报讯消费者今后选购旧家电多了一道“保险”,旧家电的生产日期和使用年限将标得一清二楚。记者日前获悉,《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已通过国家商务部审核:无“身份证”的旧家电将不能上市,旧家电市场将面临大整顿。

  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等大家电报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我国进入了家电报废高峰期。但部分经销商用废旧家电零部件拼装质量低劣的家电出售,危害消费者利益。

  旧家电首领“身份证”

  据悉,即将出台的两个行业标准规定,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必须粘贴标识,同时也必须经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所有废家电将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专家认为,标准的出台将首次打破二手家电市场多年缺乏监管的状态,彻底切断废家电变相流入二手市场的通道。有权威人士透露,粘贴统一标识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2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亟需整顿旧家电市场

  记者在广州部分旧货市场走访时发现,大量超期“服役”的家电仍在销售。在大沙头二手家电市场记者看到,一款21寸国产电视机已用了15年,但仍以150元的价格销售。还有部分“服役”超过10年的电

冰箱、洗衣机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消费者只关心家电的质量和新旧情况,而对其年限却很少关注。其实,家电都有使用年限,如彩电是8至10年、电冰箱13至16年、电脑6年左右。

  据了解,标准实施后,旧家电有严格划分标准,即可正常使用的旧家电和废家电。前者是指经过测试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可作为二手商品继续销售和使用的家电。而完全丧失使用功能或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质量隐患的则是废家电。(李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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