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标准拟提高到1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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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 09:3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第二次审议。根据草案二审稿,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在充分吸收立法听证会上公众的意见后将提高到1600元。 今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首次提交审议时,修正案草案第一条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昨日说,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9月27日举行的个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众踊跃申请报名。最后按照“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所得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面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从4982名申请人中遴选出20名公众陈述人,加上草案的3个起草部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广东、安徽、内蒙古4个省、区、市财税部门的代表,共28名公众陈述人作了陈述发言。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6人,主张高于1500元的12人,主张低于1500元的2人。 胡光宝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对提高减除费用标准普遍表示满意;同时,也有不少常委会委员和多数公众陈述人认为,还应再提高一些。 人大法律委、财经委、法工委经综合研究各方面意见,认为:草案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基本适当;如能再适当提高一些,可以更充分地解决好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问题,更有利于与改革发展和物价变动引起的基本生活费用增长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 胡光宝说,为了更好地体现民主、反映民意,并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建议将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600元。 物权法草案修改:征收居民房屋应保障居住条件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2日下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在这份草案“社会征求意见稿”中,群众提出的许多意见都得以吸纳,诸多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也进一步明确: 法律委员会建议,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生活。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征收城市居民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征收城市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在小区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方面,法律委员会建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归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证券法修订草案增新规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增加如下规定: 加大对证监会的权力制约 正在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较多,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认为,对其权力制约以及法律责任规定得不够。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方面作了修改补充,加大了对证监会的权力制约和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被立案须公告 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列入“重大事件”。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今后发生类似的重大事件,必须立即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