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用燃气涨价”续
本报讯 (记者 李德庆 实习记者邹智威)距国内家具市场正式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即市场上出售的家具必须带有《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已经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如今,这条标准在长春市场执行的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九成家具不能提供“身份证”
21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位于长春市自由大路的某知名家具店,一位销售人员热情地介绍了店里一套某品牌的大衣柜。当记者表示想看一下家具说明书时,这位销售人员却只拿出了印有产品图片的宣传画册和厂家自印的合格证,但标明家具结构、材料、性能、规格以及有毒物质含量等内容的产品说明书却拿不出来。
同样,在另一家具商场某品牌沙发的销售展位前,销售人员也只能出具沙发的使用说明书,其中只有使用注意事项、保修等内容,并没有按照新的强制性标准标明家具的甲醛含量等指标。
截至21日14时,记者共走访了5家家具商场中的二十余个品牌家具销售展位,其中只有两家能够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家具使用说明书,仅占被调查展位的10%。“说明书”不全将受罚
“今年10月1日起,如果家具厂商生产的家具没有《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有说明书但不标明甲醛释放量,或说明书标出的甲醛释放量等于或小于1.5毫克/升,而实测结果却大于这个释放量的所售家具,均将以不合格品论处,相关家具不仅将禁止出售,而且有关厂商将被处以货值金额50%至3倍的罚款。”21日,吉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何超向记者表示。
据何副站长介绍,目前吉林省有家具生产企业数百家,但多数都未使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企业对产品说明的重视程度不够。针对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何副站长说,虽然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属于强制标准,但由于吉林省的企业普遍不具备检测原材料的能力,所以很难控制产品质量。
对此,吉林省质监局的有关人士表示,家具的使用说明书不同于以往的广告、宣传册,“产品使用说明书是企业为产品‘量身定做’的,是反映产品真实质量状况的‘有效证据’,也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如存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现象,将会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依据,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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