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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无标烟花属违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1:2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今年12月1日起,一切烟花爆竹不得在北京生产。北京市公安局已经请示公安部协调周边省市公安机关,杜绝非法烟花爆竹进京。”日前,在北京市“禁改限”后新成立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烟花办)”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唐云利说,目前北京市3万余处禁放点已经确定,老百姓一定要燃放法定许可的烟花爆竹,否则要受到罚款处罚。

  目前,3万余处禁放点已经明确。分别有以下几类地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等。据了解,目前烟花办正在与广告公司接洽,设计了3个禁放区标识图样方案,具体标识将于下个月确定。

  烟花爆竹的管理也明确由七个部门负责:生产烟花爆竹的查处由公安部门负责,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归北京市交通局,许可贮存烟花爆竹归市安监局,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的销售行为和伪劣烟花爆竹等。

  唐云利当天表示:“北京市区内胡同多而且窄,因此不是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烟花爆竹都能在北京燃放。”据悉,下周烟花办将确定本市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和规格。另据记者了解,春节期间,有关安全部门将对合法进入北京市销售领域的烟花爆竹加贴“燕龙”电码防伪标识。相关负责人当天也透露,市民购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也属违法,凡发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现象,一律制止没收,并依照轻重程度依法处以相应罚款。(韦让韩金星)(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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