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设立100个左右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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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8: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为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国土资源部日前决定在全国设立100个左右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5年内每个示范区基本农田经土地整理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根据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示范区建设主要承担开展基本农田整理、规范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将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13个粮食主产省(区)各设立4至5个示范区,北京、海南、青海等省(区、市)各设立1个示范区,其他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设立2至3个示范区。示范区在本省(区、市)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分别代表本省(区、市)不同地形地貌的基本农田特色;在本省(区、市)粮、棉、油生产中具有重要地位;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条件;具有一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基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较为扎实。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出拟设立示范区的县(市、区)名单,在征得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适时统一公布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名单。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全国现有基本农田16亿亩左右,几乎承担了全部的粮食生产任务,是13亿中国人的“口粮田”“保命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记者张晓松) (来源:合肥报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