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创下27.2亿元的国有资产拍卖“天价”,同时对汇润和亿阳的实力有所怀疑,社会各界在拍卖落槌后一直关注着受让方拍卖款的支付问题。
依照拍卖合同规定,首期30%款项需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作为交易的见证人,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一直关注首期款的交付情况,但迟迟得不到交易双方的有效答复。截至拍卖后的第5个工作日,该中心没有收到交易双方的首期款支付凭证及到账单凭证。市
产权交易中心此后每日向交易双方发函,敦促提供两项凭证,但皆没有任何反应。
针对外界的种种猜疑,转让方广控和受让方汇润、亿阳均称,第一笔款项8.16亿元已经支付,因不做股权过户,没有必要做鉴证,所以也无需提供相关凭证。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称,第一笔款项确实到位了,但并非由受让方全部支付,其中有转让方的垫款。
直至8月15日,拍卖合同规定的第二笔款支付的最后期限到来,汇润和亿阳依然未做转让款的支付鉴证,更为外界质疑。根据有关规定,股权拍卖成交后,交易双方向中介机构提供支付凭证和到账单据,得到中介机构认可并为交易出具鉴证书,双方才可到工商部门正式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本次交易双方的有关凭证迟迟未能“露面”,令人生疑。(朱良骏)
作者:朱良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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