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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放宽 准入门槛降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于近期出台。

  根据该《实施意见》,成都将在6个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这6条措施分别是: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和供地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1、放宽范围

  非公经济市场准入放宽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市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

  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车站、环保、园林、绿化、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具备条件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产权或经营权可向非公有制企业转让。

  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包括各类药店、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宾馆、饭店、市场、体育设施和旅游服务、电子信息服务等。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不受限制。对须经资质认定才能进入的行业,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同等标准进行资质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不得变相限制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2、降低门槛

  3万元可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可一次缴清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也可以在两年内缴清,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和最低限额。

  创办民营科技型、外向型、农产品加工型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各类企业,暂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可以发给标注“筹建”字样的营业执照,筹建期最长为1年。对暂时没有本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住所)的,可由招商引资单位出具场所证明作为企业注册地址(住所)予以登记。

  创办科技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新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或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的,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经评估,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但在注册资本中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30%。

  公司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对外投资比例,除企业章程另有规定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出净资产的70%。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度放宽为1000万元,对集团母公司和母公司的参股、控股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的限度放宽为2000万元。3、财税支持

  从事鼓励项目减征所得税

  建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担保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人员培训、专业化发展等。今后视市级财力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成都市科技部门牵头组织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的5年内,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对每年企业所得税入本级库部分,前两年按100%、后三年按50%,用于企业的研发及科技创新等投入,支持企业发展。

  对成都以从事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70%的非公有制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基础产业的非公有制企业,且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

  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4、 供地支持

  重大产业项目享受用地扶持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功能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培育多元化的风险投资基金。

  在土地供应办法上,非公有制企业在用地上享受其他企业同等的用地政策。参与公有制企业改革重组的,用地按照《成都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办法》办理。

  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工业项目,应尽量使用国有土地,在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使用集体土地。

  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享受成都市用地扶持政策。全市范围投资2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中、远郊区(市)县范围投资5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用地,由市国土部门直接协调。其生产性用房项目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标准的50%收取。

  鼓励加工工业等生产性企业修建多层厂房,节约用地,有条件的区(市)县可对建多层厂房的企业进行适当补贴。5、 协调服务

  重点出口企业“五优先”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列入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五优先”。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交易会;优先安排国际市场参展补贴;优先安排

出口退税和贷款资金;优先安排办理承兑汇票、贴现、进口押汇、打包贷款和封闭贷款;优先安排办理企业的业务主管和主要外销员出国、出境手续。

  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现有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有制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和接受有偿服务。

  严格控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类检查。各类检查应统一组织,禁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本报记者 孙进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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