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02:30 每日经济新闻 | |||||||||
严管废旧金属收购 今后,未取得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活动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昨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焦扬发布了《上海市废旧金属收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规定,设立废旧金属收购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其中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应当事先经公安部门许可。此外,由于市政公用设施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规定》要求对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实施委托处置,即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由指定处置企业统一处置、上门收购。 GPS监控危险品运输 “上海市所有承运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槽罐运输车辆都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昨日,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焦扬表示,首先,上海有关部门要认真把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关,关停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从明年1月1日起,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其次,要进一步加大运输领域的监管力度,逐步淘汰无安全保障的运输小企业,并要求上海所有承运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槽罐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推进长三角地区的联控机制,加大省际联合监管力度。 闲置厂房安全整治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近期将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五类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一是在同一防火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宿舍“三合一”的;二是未经批准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危险化学品场所的;三是未经批准改作宿舍用途的;四是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的;五是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将在今年年底结束。 作者:蔡卫国 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