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钱红丽
翻报纸。凄凄哀哀的,一个女子的文。被悼念的,是个诗人,与舒婷、北岛一齐成名的。平素,我也都尊重他。他去世了。活着的人都会惋惜,还在盛年。
原本以为只是个普通异性读者而已,读到后来,味道变了。还有一张两人相片为证,
背靠背,双双望着镜头笑。原来,她是他的“红颜知己”。我一直厌恶这个词,但,惟有用这个词表达他们之间的非常关系,方确切些。
放下报纸。就替他的妻子不平。都什么事啊,人都死了,还偏要公开这种关系,把人家妻子搁什么地方,有没有一点尊重?
丈夫去世,是人生里最惨伤的悲凄,尸骨未寒,你一个单身女子跑出来,写肝肠寸断的文字,还贴出照片来。那么,作为妻子,应该站在什么地方呢?你是文字工作者,有话语权,可能,妻子默默无闻。她忍受着常人不及的苦,都咽下去了,不挣,不扎,这是莫大仁慈。可是,你偏一意孤行,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明明白白,强客为主,把一切都翻晒在太阳下。
这算什么?———齐人之福?甘作“妾身”?那你把大婆放在什么位置?可否考虑过她的感受?她失去了丈夫,如今,又被世人知晓,原来,他丈夫并非爱着自己,而是另有一个“知己”,同吃同住。把一个妻子全给否定了。这又多么不堪。她一个女子,到头来,连妻子的名分都是被架空的……
将来,我的丈夫可以不爱我,可以主动抛弃我,栖居别处,另择芳枝———男女间的感情,没有了,消失了,本不存在对错。但,我的丈夫,他不能侮辱我,我们有了儿女,有了合法婚姻,那就必须忠贞,至少在婚姻的框架内。他若背着我暗享齐人之福,我一生也不原谅他,即便化作厉鬼,也必咽不下那口气。
那么,他要擅自带一位女子回家来过怎么办?那么,只能,是我搬出去了。难不成我要忍气吞声烧饭给他们吃?所做的一切,就是因为我不会写字,不能举案齐眉,不能帮他磨墨展纸?笑话,人家江冬秀也不会呢。老太太多么强悍,拿了一把刀架孩子脖上———姓胡的,你敢?!即便这法子不可取,我们的现代女子也无须这一套。
年初出差安庆时,饭桌上,便也听人说起过他们的事。别人转述,也不知可是真的。诗人言:就因为与她之间的关系,才没有做上官(那是个权倾一方的高位),但,也不悔。转述的人,似乎带着高山仰止的神态———为着一个知己,把官都放弃了。我听着齿冷,并非觉得他有多么高尚。一个文人,本应属于书斋寂屋,何必要念念一官半职?而且还是为着一个女人才要不悔的。言外之意:为了爱她,我多么伟大,连官都不要。
若没有这个女人,也不必当上这个官的。
这女子写他临终反复说,多么舍不得离开自己;当着孩子们的面,也表达了差不多的意思,偏偏不提他的妻。只字不提,当她不存在。
我竟一点也不同情她失去情人后的悲绝,甚至有了嘲笑。都是女子,原本是个客人,到临了竟抢起主人的椅子,坐在上面,堂皇明朗。把那女主人搁哪儿了?
俄罗斯那个大作家谁谁谁,临终想见情人一面,他妻子硬是不依。恨也罢,爱也罢,偏偏不依,那是她的权利,也是她维护一个妻子尊严的最后梯子。她偏不让她爬上去。要说报复,这个也不算太无情———为何要成全你们?我的心都被你们双双踩碎掉了。
我喜欢这个妻子。她做得对。
爱,是无法明了的东西。夫妻到后来,不仅是相互负责,更多的是相互尊重。你连尊重都不给我,为何,我还要成全你的爱?就是死,也不让你见她。作为妻子,我有这个权利让我的丈夫见谁。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天上的神明在望着,它也会原谅我,为了最后的尊严,而没有去成全一对情人———因为我是妻子。
(夏天/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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