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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申报堤围防护费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0: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今后广州市个体工商户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需要按季进行电话申报堤围防护费。申报方式仍然为电话申报;营业收入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申报方式和申报期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即按月进行电话申报。

  黄宙辉 王凌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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