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中国将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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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0: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八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土资源部今天在此间说,中国将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据悉,全国将设立一百个左右示范区,示范区要求做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五年内每个示范区基本农田经土地整理面积达到十万亩以上。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和《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通知》强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是落实国务院提出的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要求,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服务“三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指出,示范区建设主要承担开展基本农田整理、规范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的具体任务。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中的精华,是粮食生产的载体和基础。基本农田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十几年来,全社会逐步确立基本农田的“红线”意识,基本农田保护的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但他认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正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据了解,去年开展的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表明,一些地方的基本农田面积有所减少,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一些地方的基本农田疏于建设和管理。他认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要求,任务相当繁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