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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发表《南宁宣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9: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宁十月十八日电 (记者刘万强夏晓弘)第四届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会议今天在广西首府南宁举行。会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与东盟国家工商会发表了《中国—东盟国家工商会南宁共同宣言》,宣布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东盟国家工商会组织合作水平,全力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会会长以及企业、商会和协会代表约一百人出席会议。中国国际贸
易促进会会长、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主席万季飞,东盟工商会主席、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东盟方主席蓝宏赉分别通报了自第三届联席会议以来双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双方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提出建议。

  《南宁宣言》称,中国与东盟国家工商会组织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联系、促进企业合作、促进各国经济共同发展方面共同肩负重要责任。《宣言》一致同意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中国与东盟国家工商会组织建立更为长期、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宣言》认为,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工商会组织之间在促进经贸往来、信息交流、会展组织、人才培训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宣言》明确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工商会组织在推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的八项合作措施,包括组织有关方面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组织团组互访,加强信息交流,建设商务网站等。

  此外,《宣言》还决定,每年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举行中国—东盟工商会工作会议。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是中国与东盟五大对话合作机制之一,二○○一年十一月在印尼首都雅加达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第二、第三次会议分别于二○○三年、二○○四年在中国昆明和缅甸仰光举行。该理事会的目标是促进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对话与合作、保持并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联系、促进各国家的经济发展、支持东盟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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