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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超越承诺增持流通股正方:给控股大股东们树立了榜样反方:动用未来增持资金有副作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9:2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G申能(600642)控股股东的增持结果令人倍感意外,因为申能集团在增持条件没有被触发的情况下,启动了增持计划。自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像这样控股股东超越自己的承诺主动增持社会公众股的事例还是首次出现。

  根据公告,截至2005年10月16日,申能集团增持G申能股份数为3509.1995万股,共耗用资金20301万元。申能集团称,上述流通股是其在G申能股价一度由于市场原因而较低的期
间,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上市公司形象,避免股价的非理性波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适度购入的。

  据悉,申能集团此前许下诺言为:在股改实施后两个月内以及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以后的两个月内,如果公司

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5.60元(遇除权除息等调整),申能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的社会公众股。

  而事实上在2005年8月17日至10月16日期间,即股改实施完成后的两个月内,G申能的股价并未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5.60元的情况。期间,G申能的股价最低探至5.54元,最低收盘价为5.60元。大股东增持条件没有被触发。

  申能集团超越自己承诺增持G申能的行为,博得了投资者的一致赞赏。一位持有G宝钢(600019)流通股的投资者抱着羡慕的心态对记者说,“还是申能集团过得硬”。兴安

证券的注册分析师盛海也对申能集团的举动表示赞赏,称其带了一个好头,为控股大股东们树立了榜样。

  然而,也有分析师认为,申能集团标新立异的举止未免有些“炒作”的嫌疑,并且有一定的副作用。他分析说,申能集团增持G申能社会公众股的承诺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第一阶段的增持期为股改实施后的两个月内,第二阶段的增持期为股改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以后的两个月内。目前,申能集团仅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增持任务,或者说成功地度过了第一阶段的增持期,第二阶段的增持期尚未开始,整个增持任务还没有完成。

  根据承诺,申能集团在第二阶段内,同样面临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5.60元(遇除权除息等调整)时须启动增持计划的问题,而且承诺将累计投入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锁定在了“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5.60元”的情况下。现在申能集团在没有触发增持条件的情况下,动用了原本可以在未来用于增持社会公众股股份的资金,致使未来的流通股股东们可能会因此而缺失稳定股价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未来的流通股股东们来说,就存在一种不公平。

  盛海认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好办法是,申能集团不去理会目前已投入的2.03亿元资金,在第二阶段的增持期内,再度投入10亿元的增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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