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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VS开发商:“猫和老鼠”新关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周雪松

  “现在不像以前了!”

  10月14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收教研室主任刘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过去,税务机关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玩的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刘
颖说,“现在不是这样了,很多税务机关需要考虑怎么留住税源的问题。”

  近段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偷税漏税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房地产业被人们称之为——“造富”的机器,纳税的“矮人”。

  日前,某媒体以《欠税和漏税房产商和税管机构之间的猫和老鼠》为题,报道了信贷收紧及销售疲软情况下房企的欠税行为和税管机构按时足额征缴税款面临极大的压力。将税务机关比作“猫”,将纳税人喻为“老鼠”,用“猫和老鼠”来形容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征纳关系和游戏规则。

  如果不是切身感受,记者也会认同税务机关与

房地产企业之间这种类似“猫和老鼠“之间的关系。但近日记者在深入北京一些基层税务机关采访时发现,记者这种观念已经有些过时。

  在某内城区,本报记者与该税务机关办公室主任经过事先沟通,约好了翌日前往采访,可是当记者第二天如约前往却扑了一个空,因为对方有关领导一看记者的采访提纲就把这个事情给推了,理由是这个话题太敏感。

  在另一个区县,本报记者的采访则显得相对比较顺利,对方也很配合。据了解,其辖区内纳税前十几名的大户都是房地产企业,该税务机关还连续七年获得了“北京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可是当记者希望对方能提供一份纳税贡献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名单,对方予以婉言相拒。尤其是在一份材料中记者无意之中发现某开发商在今年1-9月份查补税款额度高达4761万元时,记者还没有来得及仔细阅读,对方迅疾就收回了这份原打算提供给记者的材料。

  在这些基层税务机关采访,本报记者听到最多的除了“征管”二字,就是税务机关如何加强服务。如今纳税人已经成为税收征管人员眼中的“上帝”。当前税务机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关系并不是像很多人过去想象得那样是单纯的缴税与征税、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税务机关和地产商的关系非常复杂,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纳税人,原则上跟其他企业没有什么区别,但房地产行业确实很复杂,房地产开发商与政府联系得很紧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庞凤喜对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如此表示。正是这种很紧密的关系,使基层税务机关有时候感觉很为难。

  刘颖指出:“房地产行业这几年比较火暴,很多地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招商引资,一些地方为了留住税源,可能在税收法治化的进程中出现一些松动。”

  有关专家分析,作为一个税务机关,不愿张扬开发商的“污点”,原因可能有很多,但不排除害怕因此而得罪了开发商。因为开发商不仅是财神爷,也许还会有别的什么背景。

  有人曾这样描绘过开发商的众生相:在政府眼中,开发商是不听话的猴子;在银行眼中,开发商是死缠不放的蟒蛇;在购房人眼中,开发商是狡猾的狐狸;在代理商眼中,开发商则是威风凛凛的老虎。所以,涉及开发商的偷漏税问题,一般知情人士不敢检举揭发。

  南京市地税局稽查分局曾用半年时间集中对2002年度纳税额较大的88户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发现87户有问题,涉税金额高达5031.66万元。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房地产行业为何沦为偷漏税的“重灾区”?是开发商的税负太重,还是另有隐情?对于税负过重的说法,天津财经大学财政系教授、税收教研室主任刘植才给予了否定。

  “房地产企业税负并不像有的人说得那样畸高。”刘植才表示,“房地产只比其他行业多了一个土地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用来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开发普通住宅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在开发豪华住宅,当企业的增值率高于20%时,才需要缴纳这一税种。”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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