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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须缴纳个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8:42 生活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二手房交易所得是否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征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须缴纳个税。专家表示,该《通知》对于二手房市场回暖会产生不可避免的阻碍。

  7月初,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
得税的做法,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目前还没有在全国推广这项政策的时间表。而此后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却发表了关于“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非新政策,二手房交易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澄清。

  此次《通知》明确规定,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要实行“一窗式”征收。对于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各地要依法征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变通和调整。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对记者说,此《通知》并不是孤立的,7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已经对交易环节必须征收个税的问题发表过申明,如果征收个税真正严格实施,将对当前日渐恢复的京城二手房市场又泼了盆凉水,使今年第四季度二手房成交量出现微降。

  金育松认为,《通知》对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特别大的影响。但对购买时间在5年以内的、在出售住房前一年内没有购房的二手商品房影响较大;而对已购公房等6类具有保障性的住房影响相对较少。这是因为8月份北京地税局已经出台了《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购房时间认定的改变使这6类房产大部分都处于5年以上的范畴,这样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待遇。

  金育松说,从个税的具体实施来看,仍然存在三点疑问:首先是征收时间的确定,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其次,一旦实施时间确定下来后,对于以前的需要交个税而未交的房产是否要补交;第三,征收方式的细节如何确定。他表示,如果征收时间确定了、征收方式细节明确了、同时先前的也不需补交个税的话,那么在个税征收前,二手房市场必然会出现5月新政出台后那样集中过户状况,接着一段时间又会处于交易的“冷淡期”。(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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