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8日讯(记者周爱宝通讯员朱贺)18日上午,由山东银监局和山东行业协会倡导和推动的山东省内第一笔银团贷款签约仪式在山东大厦举行,这也是单笔融资额度最大的贷款,项目总融资额达42亿元。在相同的贷款条件下,四家银行同享一块金融蛋糕,这种模式在我省还是第一次。这表明在激烈的银行竞争中出现了新的合作模式。
据了解,本次签约的是国电山东分公司费县电厂项目贷款,这是由山东省银行业自主
组织的省内第一笔银团贷款,四家省级国有银行全部参与组团,银团牵头为建行山东分行,成员行分别是工行、农行、中行山东分行。银团贷款模式的启动对我省银行业有标志性的意义,驻济各商业银行的有关负责人观摩了这次签约仪式。
据了解,国内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的95%以上都是双边贷款,即各家银行与借款人进行单独谈判并签订一对一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式。虽然双边贷款可以使各家银行保持较强的独立性和灵活性,但在国内信用环境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多家银行各自对客户的双边贷款容易形成多头授信,借款人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同业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获得远远超过其自身承债能力的授信,并导致各家银行竞相通过压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本付息期限、放松担保条件等手段进行竞争,既不利于形成理性的信贷市场竞争环境,又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
与传统的双边贷款相比,银团贷款对于解决双边贷款的缺陷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银团方式组织贷款,各家银行分别评审借款人的风险并相互沟通信息,通过相互协调的多边审查、多边制衡、多边监督机制,识别并分散贷款风险;参加银团的各家银行要就利率、期限等贷款条件形成一致意见,可以有效防止各行竞相降低贷款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银团贷款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客户资金需求与银行资金供给的整体情况,有利于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形成机制;对于客户来说,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也可以避免与各家银行反复谈判,缩短筹资时间,降低筹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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