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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引进三境外金融机构 转让近一成四股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10: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7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华夏银行(600015)将迎来三家境外战略投资者。公司今日公告称,董事会同意首钢总公司等18家转股股东将合计5.872亿股非流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协议转让给境外战略投资者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实体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公司、财务投资者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三家境外金融机构。

  华夏银行、公司18家转股股东以及三家境外金融机构将在今天正式签署包括《股份转
让协议》、《投资者权益协议》、《托管协议》、《全面技术支持和协助协议》、《信用卡业务合作协议》等5个协议和《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备忘录》。华夏银行还将于11月30日前与德意志银行正式签署《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以投资者权益生效为前提,德意志银行将视华夏银行为在中国合作领域内最重要的战略性合作伙伴。

  据透露,华夏银行和德意志银行双方将成立合作委员会,双方合作范围包括技术支持与协助、信用卡业务合作及公司客户、国际结算业务和贸易融资、本外币资金业务、银团贷款、国内结算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现金管理、市场研究、保险代理、资金产品代销、基金相关业务、零售银行等合作。

  据悉,德意志银行拟受让29500万股,占华夏银行总股本的7.02%;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公司拟受让12100万股,占华夏银行总股本的2.88%;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拟受让17120万股,占华夏银行总股本的4.08%。股份转让后,华夏银行的前两大股东

首钢总公司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下降为11.90%和9.52%。

  此外,为与华夏银行

股权分置改革相衔接,转受让各方还同意,在保证拟转让股份5.872亿股的非流通法人股总数不变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时华夏银行第一、第二大股东出让股份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转让方可以根据届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和确定拟转让股份的构成情况;为不影响华夏银行增发计划,转让给德意志银行及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在华夏银行股改方案完成之时,不得超过华夏银行目前最大股东即首钢总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且转让给任何一个受让方的股份数量,在华夏银行股改方案完成之时,不得超过华夏银行目前第二大股东即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资料显示,德意志银行资产总值约9640亿欧元,在全球74个国家提供金融服务。德意志银行的投资银行、企业银行和

证券、衍生工具、银行交易服务、资产管理及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居全球领导地位。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公司是德意志银行的一家全资子公司,所在地位于卢森堡,资产总值约526亿欧元。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所在地位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科隆,是欧洲的一家独立私人银行,总资产达119亿欧元。该企业战略重点在于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部门侧重服务私人和机构客户;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则在于企业融资和金融市场。(记者许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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