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丽丽)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从15日开始,凡使用奶粉还原生产的灭菌乳、酸牛乳等液态牛奶产品的,必须在包装上印制醒目标识。但昨日记者走访长春市奶业市场发现,琳琅满目的乳品货架上很难找到标有“复原乳”字样的产品,消费者甚至不知道何为“复原乳”。
昨日记者在市内几家大超市看到,货架上所陈列的液态奶产品生产日期多为9月末到1
0月初的产品,最近的到当日,但都没有标注“复原乳”字样,以牛乳或复原乳为主料的乳制品,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和果味酸牛乳等产品,配料表里依然是“鲜牛奶”、“纯牛奶”等,有的标明了鲜奶的含量,多数则没有标注。在一些小型的店铺,也没有发现“复原乳”标识。在重庆路某超市乳品区,记者询问了几位正在选购乳制品的消费者,对于国家的规定和什么是“复原乳”产品,他们表示并不清楚,甚至“没听说过”。
某超市总裁助理黄女士介绍,超市也在关注“复原乳”事件,但至今没有接到乳品企业和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超市当然会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营,但目前没有接到通知,就不会拒绝未标注复原乳的液态奶进入超市,哪怕是15日生产的产品。
某乳业集团省地区田经理表示,液态乳品生产出来后,根据品种差异,需在集团总库内做一周左右的保鲜试验,然后才能上市,因此10月15日生产的液态乳品还没有在长春上市。虽然标明“复原乳”可能会失去部分顾客,但公司采取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策略,通过增加花色品种、研发附加值高的新产品;而且占领市场靠的是品牌和影响力,消费者的选择也是多元化的,有的“复原乳”口感更好。还有知名乳品企业表示,自己的产品中不含“复原乳”,因此规定与他们没关系。(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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