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无力逼还原奶现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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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00:22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蔡元元)“未按规定标注复原乳字样、未在产品配料表中明示复原乳占原料比例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按掺杂使假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法从严处罚;对违法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针对还原奶标注问题的国办(2005)24号文件,明确要求在10月15日前使用还原奶的企业必须明确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上述文字便引述自这份文
还原奶犹抱琵琶半遮面 上周六是国办24号文件给还原奶设定的最后大限,记者走访国展家乐福、安贞华联等超市后,并未发现任何一个品牌标注“复原乳”字样。蒙牛、伊利、光明等品牌的纯牛奶配料表中均标明原料是100%鲜牛奶,而本地品牌三元也标注了是由100%纯鲜牛奶制成。酸奶制品同样标明没有奶粉成分,但配料表显示,原料中鲜牛奶的含量却不是100%,各品牌的含量多在80%至95%之间。 惟一例外的是光明,除原味酸奶之外,其所有的调味酸奶的配料表中都表明了含有奶粉成分。但这仍然不符合国办24号文件的规定。 “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光明的做法显然与国办文件的要求相悖。对此光明公关部门表示,近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还是旧包装,新包装即将启用。各地奶协加紧推行24号文件 大限已到,还原奶却没有大量出现,这是否意味着此前奶协有关人士“还原奶至少有60%”的说法不攻自破?广东省奶协副会长、中国奶协理事王丁棉表示,从国办下发24号文件到要求执行,中间不到一个月时间,留给企业的反应时间太短。 王丁棉告诉记者,文件虽然在9月17日就已发出,但经过层层转达,不少企业正式从有关部门拿到这份通知时已经是9月底,甚至过了“十一”长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正确理解文件要求并相应做出整改,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记者了解到,为了促使还原奶尽快现形,各地奶协正在纷纷制定对策,督促使用还原奶的企业尽快执行国办24号文件的规范。王丁棉认为,预计在11月中下旬左右,随着质检和工商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市场上将会出现大批还原奶,印证此前有关专家的论断。 |